实验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1、实验教学经费每年由学院根据计划及学生一定比例下拨到实验中心办公室,再由中心根据不同实验课内容及学生人数经适当调整后下拨到各实验室的账户上,由中心分管主任按需审批下拨到各组经费本上,由实验室主任监督使用,经费的使用情况必须反映在经费本中。
2、每项实验课所需试剂、易耗品必须制定采购计划,在前一学期的中期由该门实验课主讲根据教学计划中的实验内容及学生人数交实验室主任,实验室主任负责将各实验(含题目、出处、编号)汇总报出试剂及仪器采购计划清单(含品名、数量、规格)并列表,提交中心审查。
3、采购计划费用应控制在所拨实验经费之内,由实验室主任负责按每个实验室实际花费下拨额度,避免平均分配。超过万元应先打报告,由院里批复后方可采购。
4、单项采购五千元需院主管领导审批,两千元以上需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采购。
5、院或中心批准计划后交主管采购的工作人员完成,由办公室协助库房管理人员一同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验收入库,发票报销需附采购清单(清单内容需与实验计划相符)经有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账。采购清单复印件交办公室存档。
6、试剂及仪器的领取由实验员完成,库房只认可各实验室的经费本,超出计划时不能领取物品。 领料票据应与经费本所列项目完全符合,定期交由实验室主任以备年终审核。
7、若有特殊情况经费不够时,应事先打报告追加经费后方可采购,自行采购不予报账。新开实验所需经费应报经实验室主讲认可,经中心主任同意后报院或中心予以追加。
8、不允许将教学经费挪用于科研或私自将实验经费划拨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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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月